太危险了!家住2楼以上的请注意
2026-09-14 15:10:35
admin
坐在派出所询问室的阮某
怎么也没有想到
自己图省事往楼下扔的几次垃圾
竟把自己“扔”进了拘留所


6天3次
同一扇窗飞出垃圾
近日
宁波月湖辖区某小区内
有住户多次从高处扔下垃圾
不仅影响周围环境卫生
还威胁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安全

为了有效防范和依法整治不法行为
月湖派出所督促辖区物业加装了
专门针对高空抛物的视频探头
而居住在顶楼的阮某
依旧我行我素
民警从画面中看到
阮某在6天内3次
从顶楼扔出污物、垃圾
证据面前
阮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
民警根据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四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
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
警方提醒

高空抛物害人害己!
2026年1月1日新施行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首次将“高空抛物”列为单独的治安违法行为,明确了处罚标准。
无论是否造成后果,都将依法处罚。

高空抛物需要
承担哪些法律责任?
民事责任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:“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。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……
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,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,查清责任人。”
行政责任
依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五项规定,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只要存在危害他人人身、公私财产或公共安全的危险,即便未造成实际损害,也可予以行政处罚。
具体处罚标准为:一般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刑事责任
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【高空抛物罪】: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有前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