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特别提醒:高温天气,请勿在公区堆放杂物!

2025-06-12 11:13:19 admin

业主朋友们:热力升级!高温预警!严防安全隐患!请赶紧清理公区杂物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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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楼楼道杂物起火


6月8日15时许,鹰潭市月湖区阳光世纪花苑小区一楼栋楼道内的杂物起火,好在消防救援人员及时到达现场,成功将火扑灭,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。


经调查,起火地点为该小区11栋11楼楼道起火原因是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起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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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道杂物起火!物业特别提醒:高温天气,请勿在公区堆放杂物!

转载,楼道杂物起火!物业特别提醒:高温天气,请勿在公区堆放杂物!物业知识圈已同步到看一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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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物乱堆、堵塞消防通道


据了解,该小区11栋有多层楼道堆放着纸箱旧家具等杂物,这些杂物不仅影响了居民的通行,也存在安全隐患小区物业多次对居民进行了劝导,但未能引起足够重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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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,不仅是居民的进出通道,更是火灾等意外发生时的逃生通道,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,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,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。


下一步,月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辖区进行全面摸排,对各类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进行整治,确保消防“生命通道”畅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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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部门再次提醒大家
在楼道里堆放杂物
不仅影响整体环境卫生
一旦不慎引发火灾
就会酿成严重的后果

真实案例


2022年12月1日,
陕西省西安市某小区发生火灾,
居民楼大厅、过道、楼梯间杂物着火
导致5人抢救无效死亡



2021年7月15号上午,

在瘦西湖福苑小区发生了一起悲剧。

一名3岁的女童因家中无人,

竟通过攀爬楼道杂物到十楼窗户口,

不幸坠楼身亡


孩子父亲认为,孩子之死

与楼道邻居堆放的杂物脱不开干系。

原来,

孩子是从公共楼道的窗户

爬出去坠亡的,

而一米多高的窗台旁,

则摆放着邻居家的缝纫机、凳子

以及一辆自行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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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27日,
北京一小区居民王某某
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燃烧引发火灾
时年不满20周岁的邻居小瑞
出门沿楼梯间向下逃生
在此过程中
小瑞不幸被熏倒、烧伤
成为火灾的两名伤者之一

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,
最终判决王某某赔偿受害人
全部费用633万余元的70%
即443万余元,
物业公司对633万余元
全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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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
也是消防安全通道
火灾发生时可以用来逃生
在楼道堆放杂物
是一种违法行为
不仅损害人身财产安全
还会触犯法律 受到制裁

法条链接


《消防法》


第二十八条规定 “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”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,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。单位违法“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”,个人违反规定则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

第六十条第三款 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
《民法典》

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: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,对任意弃置垃圾、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、违章搭建、侵占通道、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有权依照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,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、恢复原状、赔偿损失。

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,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,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。


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

第二十八条规定: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,禁止堆放物品、锁闭出口、设置障碍物。禁止圈占、遮挡消火栓,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,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。

第三十七条规定: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违反此规定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
夏季气温高,在工作、生活中,稍不留意就容易引发火灾,为了安全起见,再次呼吁广大业主朋友

切记“三清三关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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