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能把业主的“违建”拆掉吗?

干物业的,最头疼的事里肯定有“违建”这一项。今天这家在阳台外搭个花架,明天那户在楼顶盖个阳光房,后天又有人把公共绿地圈起来当自家院子。业主们理直气壮,觉得自家门口的事自己说了算。其他邻居不干了,投诉电话打到物业,要求你们赶紧管管。
物业夹在中间,难。管吧,业主说你多管闲事,凭什么拆我的东西?不管吧,其他业主投诉你失职,街道、城管部门下来检查,第一个找的也是物业。更极端的情况,有些物业公司一咬牙,自己组织人手就把业主的“违建”给拆了,结果转头就被业主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。
所以,面对业主的违章搭建,物业到底有没有权力直接拆除?这个边界在哪里,物业该怎么管才算既尽责又不违法?
一个拆了又赔的案例,教训挺深刻
去年2025年,江苏某小区,有户一楼业主把自家院子向外扩,占用了部分公共绿地,还砌了围墙。物业多次口头和书面要求整改,业主一直拖着。后来物业公司没忍住,趁着业主家里没人,直接派人把扩建部分的围墙给推倒了。
这下可捅了马蜂窝。业主回来一看,火冒三丈,直接把物业公司告了。告的理由不是“违建该不该拆”,而是“你物业凭什么拆我的墙”。最后法院怎么判的?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业主的财产损失。法官说得很清楚,认定建筑是否违章、是否应当拆除,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权。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,不是行政机关,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。你发现了违建,可以劝阻、制止,并向有关部门报告,但你不能自己动手去拆。你自己拆了,就构成了对业主财产的侵权。
这个案子给所有物业同行敲了警钟:发现违建,你的角色是“管理者”和“报告者”,而不是“执法者”和“拆除者”。越权行事,好心也可能办坏事,最后还得自己掏腰包。
法律给物业的“武器”是什么?
那物业难道就干看着,一点办法都没有吗?当然不是。法律给了明确的职责和武器,关键是要用对地方。
核心的法律依据在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二条: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,妥善维修、养护、清洁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,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,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、财产安全。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、环保、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,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、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。
这段话里有几个关键动作,就是我们对付违建的“标准流程”:制止、报告、协助处理。
首先,是“制止”。当你巡逻发现,或者接到投诉有业主正在搭建违章建筑时,要第一时间到场。这不是让你去吵架,而是明确告知对方:您的这个行为可能违反了小区管理规约和相关法律法规,请立即停止施工。这个“制止”最好是书面的,发一份《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》,写清楚违规事项、依据和要求,让业主签收。如果对方拒签,拍照录像留证,贴在现场也行。这一步,是履行我们管理责任的开端,也是后续所有动作的基础。
其次,是“报告”。如果业主不听劝阻,继续施工,或者违建已经完成,那物业就不能停留在口头了。必须把情况正式书面报告给有权的行政部门,比如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,或者城管、规划部门。报告时要附上现场照片、视频、你的整改通知书副本等证据。这一步特别重要,是把球踢给真正的“裁判员”。法律上这叫履行了“报告义务”,以后万一出事,能证明物业没有不作为。
最后,是“协助处理”。等行政主管部门来了,认定是违建,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,如果业主还是不拆,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。这时候,物业的角色就是配合,比如提供通道、维持现场秩序等。但动手拆的主体,必须是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专业队伍,不是物业自己。
给物业的几点实在建议
道理讲清了,但实操中,面对怒气冲冲的业主和不停投诉的邻居,怎么才能把这事处理得既专业又稳妥呢?
第一,规矩要立在前面,宣传要深入人心。在《业主管理规约》里,一定要把禁止违章搭建(包括外扩阳台、封露台、搭阳光房、占用绿地等)写得清清楚楚。在业主收房、装修办理手续时,就要重点提示,最好让业主签字确认。平时在公告栏、业主群里,也可以发一些因为违建引发纠纷、甚至被强制拆除的案例,用事实说话,让大家知道后果。
第二,发现苗头要早,干预动作要快。违建最怕的就是“生米煮成熟饭”。一旦发现业主有动工的迹象,比如运来建材、开始打孔,就要立刻上门。这时候沟通成本最低,一句“师傅,先停一下,咱们聊聊这个方案是不是合规”,可能就能避免后续一大堆麻烦。千万别等墙都砌起来了再去管,那时候业主投入大了,抵触情绪会特别强。
第三,沟通要讲策略,别硬碰硬。上门沟通时,别一开口就是“你违法了,必须拆”。可以先从安全、邻里关系角度谈:“大哥,您搭这个架子,我们担心万一刮大风掉下去砸到人,责任可就大了。”“您看,您家这么一扩,隔壁邻居的采光受影响,天天来投诉,我们也很为难,大家住一起,和为贵是不是?” 同时,要把《管理规约》的条款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(比如被行政部门处罚、强制拆除且没有补偿)说清楚。很多时候,业主不是不懂,是抱有侥幸心理,你把利害关系摆明了,他可能自己就掂量清楚了。
第四,程序要走完整,痕迹要留扎实。从发现、劝阻、发通知,到向主管部门报告,每一步都要有记录。书面通知要存档,报告最好用EMS邮寄并保留好凭证,现场照片、视频要标注时间地点。这些材料,一方面是我们履职的证明,万一将来打官司是重要证据;另一方面,当其他业主质疑我们“为什么不管”时,我们可以有理有据地展示我们做了什么,不是无所作为。
第五,善于借力,形成合力。处理棘手的违建,别自己单打独斗。要及时向社区、业委会通报情况,争取他们的支持。该向城管、规划部门报告的一定要及时报告。有时候,由社区出面组织协调会,把涉事业主、邻居、物业、相关部门叫到一起谈,效果比物业单独沟通要好得多。
处理违建问题,考验的是物业的法律意识、沟通技巧和流程执行力。我们的目标不是和业主对立,而是通过规范的管理,维护小区整体的环境和秩序,保障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。记住,我们的权力是“管理”和“报告”,而不是“执法”和“拆除”。守住这个边界,依法依规做事,虽然过程可能慢一点、难一点,但最终才能站得住脚,赢得业主的长期信任。
*总在留言中,看到很多人对“物业”的误解很大,希望通过一块学习“法律法规”的方式,巩固“常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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