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“管”到“服”,物业和业主如何双向奔赴?

2026-03-30 17:48:30 admin

河南日报社法治全媒体记者 周晓荷 荆锐 廉政

这个月,物业话题连登热搜,成为民生焦点。

月初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数据显示,民法典施行五年来,人民法院审结一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高达439万余件;全国两会期间,代表建议将“物业管理”统一为“物业服务”,得到有关部门积极回应;近期河南几家“神仙物业”出圈,接送孩童、照顾老人、家电清洗等“超标”服务让网友心生向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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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是家的延伸。海量纠纷、全网热议、暖心样本指向同一命题:物业与业主的关系错位、信任缺位,早已成为千万家庭的安居痛点,也是基层治理的难点堵点。

从“管理”到“服务”,看似一词之变,实则是对群众急难愁盼的精准回应。这不仅是行业理念之变,更是治理逻辑之变——只有各担其责、同心共治,才能让小区成为双向奔赴的温暖港湾。

在一些小区,业主与物业,势如水火。

公共收益不透明、服务打折扣、合理需求一拖再拖。成立业委会门槛高,“前期物业”因此变“长期物业”,更换难、交接难。双方沟通渠道不畅,业主常以“拒缴物业费”消极维权,最终陷入了“业主不满意—不缴费—双方不信任—服务更差”的死循环。。

业主与物业本是利益共同体;民法典也早已明确,双方是平等的契约关系。细究起来,物业矛盾从来不是利益的不可调和,而是“管”的思维在作怪。

物业遵循“管”本位,在服务业主上装迷糊、走过场,奉行“差不多就行”,在公共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上再三遮掩;部分业主则认为物业“包治百病”,私搭乱建、噪声扰民,物业都得一管到底,否则就是“不作为”。

“消极履职”碰上“全能期待”,最终耗光了信任、激化了矛盾。将“物业管理”改为“物业服务”,正是从法律、认知、实践等层面进行全方位纠偏,摆正定位、回归初心。

物业那顶“管”帽子,确实该摘掉了。

帽子该怎么摘?不妨从河南这群“神仙物业”上找找答案。

漯河一物业免费接送业主孩子上下学、新郑一物业设共享食堂为敬老助餐……细微之处对准民生烦忧,饱含着邻里相望的温情。这是以真心换真心。

巩义一小区引入信托制物业,设立“物管会+物业+银行”三方共管账户,收支明细应亮尽亮,“透明”治理让业主心里“亮堂”起来。这是以公开换信任。

这些物业赢得口碑,是因为他们跳出了重管理、轻服务的惯性。物业不再是冷冰冰的看门人,更不是居高临下的管理者,而是把小区当家院、把业主当家人的贴心人。

“神仙物业”的示范意义,不在于让所有物业都照搬接娃、养老的模式,而在于树立了一个导向:物业的立身之本是服务、生存之基是口碑,必须将重心转移到提升服务、满足需求上来。 无论是兑现保洁、安保等基础服务,还是主动公示收支明细、提供个性服务,都需要用真招实策赢得信任。

有人提出,只说“物业服务”,是不是就不能管了?

当然不是。服务与管理从不是对立面,真正的优质服务,必然包含维护公共秩序、守护小区安宁的责任;真正的有效管理,也始终要以服务业主、保障权益为底色。

和谐小区,从来都不是物业的“独角戏”;美好家园,需要多方携手唱好“大合唱”。从管理到服务的核心要义,正是从“管理型治理”向“服务型共治”转变,让双向奔赴成为小区治理的常态。

物业要做的,是摘掉“管”的帽子——不是放任不管,

面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依约及时制止、妥善处置;面对业主的合理需求,用心用情响应、不推诿不敷衍,以服务筑牢信任基石。

业主要做的,是担起“主”的责任——不是无限索取,在监督物业的同时,理解服务边界;主动遵守管理规约,从旁观者变为共建者,为小区治理出一份力。

小物业,牵动大民生;小院落,折射大治理。河南各地还探索了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、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“红色物业”,以协同共治破解了一批“老大难”。

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“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”。《物业管理条例》正加快修订,通过明晰权责、顺畅机制,让物业与业主各归其位、各尽其责,为双向奔赴、同心共治筑牢法治保障。

有人说,物业与业主的关系,是基层治理中难解的结之一。但换个角度看,它也是最容易打开的结——因为它离每个人的生活最近,最经不起“冷漠”与“对抗”的消耗。

以法治定边界、以机制保长效,当物业摆正角色,当业主主动参与,千万家庭的安居梦就能在双向奔赴中清晰可见。

说到底,这是我们共同的家。



审核:李俊晓 终审:刘俊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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